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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23/4/21 9:33:47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将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其中包括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的通知》等。

      其中,2012年3月13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审核确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78号)也在废止行列。2022年开始,可再生能源国家补贴全面退出,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相关文件退场,光伏也以愈加成熟的姿态进入产业壮大发展阶段。


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2号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332号)等37件规范性文件,以及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2〕16号)等14件规范性文件。现将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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